孕期體重過多或過少都會對胎兒健康及孕婦自身造成不良影響。孕婦體重增加過少,尤其在孕中期前(如24週前體重增加少於4.2公斤),會顯著增加胎兒體重過輕(低於足月嬰兒10百分位)的風險,並提高早產、流產及新生兒死亡率的機會。反之,孕期體重增加過多,尤其孕前體重過重或肥胖者,則容易引發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等併發症,並增加胎兒過重(巨嬰)風險,導致生產困難、剖腹產率升高及產後恢復不良。
胎兒體重過輕(出生體重低於2500公克)與孕婦營養不良、體重增加不足密切相關,可能造成胎兒生長受限,影響健康發展。胎兒體重過重(超過3500公克)則可能因肩難產、產程延長等問題,增加母嬰傷害風險,且多與孕婦妊娠糖尿病及過快體重增加有關。
根據孕前BMI,孕期體重增加建議範圍如下,能有效降低胎兒體重異常及孕期併發症風險:
| 孕前BMI分類 | 建議孕期體重增加範圍(公斤) |
|---|---|
| 過輕(<18.5) | 12.5~18 |
| 正常(18.5~24.9) | 11.5~16 |
| 過重(25~29.9) | 7~11.5 |
| 肥胖(≥30) | 5~9 |
孕期體重增加速度也需控制,第一孕期約增加1~2公斤,第二及第三孕期每週約增加0.4~0.5公斤。
所以,孕期體重管理應以孕前BMI為基準,透過均衡飲食、適度運動及醫療團隊指導,避免體重過輕或過重,才能促進胎兒正常生長發育及降低母嬰併發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