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衛福部的建議,每日水果攝取量為2至3份,而櫻桃的份量換算約為每份水果含12至20顆櫻桃(約100至140公克),也就是說一天吃12~20顆櫻桃相當於半至一份水果。另一說法是每份水果約9至10顆櫻桃,成人一天建議攝取2至3份水果,換算成櫻桃約18至30顆左右。

以此推算,櫻桃的攝取量與水果份量的關係大致如下:

水果份量(份) 櫻桃顆數(顆) 重量(公克)
0.5 12~20 約100~140
1 18~30 約140~200
2~3 36~60 約280~420

此外,櫻桃雖然營養豐富,但因含鉀量較高,腎臟病患者應避免過量攝取;糖尿病患者也需注意攝取量以免血糖波動。

所以,櫻桃的攝取量可依照每日水果建議份量換算,約12至30顆櫻桃等同於1至2份水果,符合台灣衛福部每日2至3份水果的健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