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違約糾紛的處理途徑主要包括調解與訴訟兩種方式。首先,買賣雙方可透過地方政府建設局、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官或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這類調解程序通常時間較短、成本較低,且在調解成功時可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協議。調解過程中,當事人需準備相關證據,如買賣契約、付款證明、工程進度資料等,並在調解會議中說明訴求。

若調解未果,消費者可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解約、損害賠償、返還款項及利息等權利。法院會根據契約條款及事實認定違約責任,並考量是否因建商延遲交屋、文件提供不全或貸款障礙等因素導致違約,進行公平判決。此外,遇到建商爛尾或倒閉情況,買方可主張逾期交屋解約,啟動履約保證機制,要求退還已付價款及利息,甚至請求違約金賠償。

所以,預售屋違約糾紛的處理流程建議先行申請調解,若調解失敗再採取訴訟途徑,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降低成本與時間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