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預售屋交屋延遲屬於建商違約行為,買方有權要求遲延利息賠償,且逾期超過3個月可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金,因此建商信譽對於預售屋買賣極為重要。

具體規定如下:

  • 建商若未依約定期限完成交屋(取得使用執照並通知驗屋),即構成遲延給付,買方可依合約及民法主張每日按已繳房價款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
  • 若延遲超過3個月,買方可依法解除契約,建商須退還已繳款項並支付房地總價約15%的違約金。
  • 建商若以疫情、缺工缺料等不可抗力理由主張延遲,必須提出具體證明,否則無法免責。
  • 內政部明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完工日期,保障買方權益。
  • 若建商違反契約規定,消費者可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政府可依法處罰建商。

建商信譽的重要性體現在:

  • 信譽良好的建商較能確保工程品質與按時交屋,減少買方風險。
  • 延遲交屋不僅造成買方資金壓力與生活不便,也可能導致法律糾紛與賠償問題,信譽差的建商更可能拖延且不願賠償。
  • 買方在購買預售屋時,應重視建商過往交屋紀錄與市場評價,避免因建商信譽不佳而遭遇交屋延遲及相關損失。

所以,台灣法律對預售屋交屋延遲有明確保障買方權益的規定,建商信譽是預售屋交易中不可忽視的關鍵因素,直接影響買方的權益保障與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