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個人有一點小爭執,最後雙方坐下來談和解,他也答應會給我一筆賠償金。但過了好幾個星期,對方卻一點動靜都沒有,訊息也開始故意不回,幾週傳的他也沒有看超心累...是不是被耍了?有人懂法律或是有經歷過的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我該再找他談談看還是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