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方專業建議,孕婦魚油(含EPA與DHA)的推薦攝取劑量與時間限制如下:
項目 | 推薦攝取量 | 補充時間與注意事項 | 劑量上限與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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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 DHA總量 | 約 650毫克/天(其中DHA至少300毫克) | 可從孕中期(約第4個月)開始補充,持續至哺乳期 | DHA最高不建議超過 1000毫克/天,無明顯額外益處 |
DHA單獨建議量 | 至少 200毫克/天,哺乳期可提高至300毫克 | 建議飯後服用,脂溶性較易吸收 | 植物性藻油DHA安全,孕晚期可繼續服用 |
國際與地區建議 | 日本:1800毫克Omega-3/天;聯合國FAO:300毫克EPA+DHA/天;歐洲EFSA:350~550毫克EPA+DHA/天 | 依個人體質與醫師建議調整劑量 | 服用前建議諮詢醫師,避免過量或與其他藥物交互作用 |
補充時間建議
- 孕婦可從懷孕第4個月起開始補充DHA/EPA,持續至生產後哺乳期(0-1歲)。
- 建議飯後服用魚油或藻油,因為DHA屬脂溶性,飯後吸收效果較佳。
注意事項
- 魚油與藻油的DHA含量差異大,購買時需注意產品標示的實際DHA含量。
- 補充前應與醫師討論,特別是有出血傾向或服用抗凝血藥物者。
- 植物性藻油DHA被認為孕晚期仍安全,不需停用。
所以,孕婦每日應補充約200-650毫克的EPA+DHA,其中DHA至少200-300毫克,從孕中期開始持續補充至哺乳期,且不建議超過1000毫克DHA。服用時以飯後為佳,並且應依個人狀況與醫師建議調整劑量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