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方專業建議,孕婦魚油(含EPA與DHA)的推薦攝取劑量與時間限制如下

項目 推薦攝取量 補充時間與注意事項 劑量上限與安全性
EPA + DHA總量 650毫克/天(其中DHA至少300毫克) 可從孕中期(約第4個月)開始補充,持續至哺乳期 DHA最高不建議超過 1000毫克/天,無明顯額外益處
DHA單獨建議量 至少 200毫克/天,哺乳期可提高至300毫克 建議飯後服用,脂溶性較易吸收 植物性藻油DHA安全,孕晚期可繼續服用
國際與地區建議 日本:1800毫克Omega-3/天;聯合國FAO:300毫克EPA+DHA/天;歐洲EFSA:350~550毫克EPA+DHA/天 依個人體質與醫師建議調整劑量 服用前建議諮詢醫師,避免過量或與其他藥物交互作用

補充時間建議

  • 孕婦可從懷孕第4個月起開始補充DHA/EPA,持續至生產後哺乳期(0-1歲)。
  • 建議飯後服用魚油或藻油,因為DHA屬脂溶性,飯後吸收效果較佳。

注意事項

  • 魚油與藻油的DHA含量差異大,購買時需注意產品標示的實際DHA含量。
  • 補充前應與醫師討論,特別是有出血傾向或服用抗凝血藥物者。
  • 植物性藻油DHA被認為孕晚期仍安全,不需停用。

所以,孕婦每日應補充約200-650毫克的EPA+DHA,其中DHA至少200-300毫克,從孕中期開始持續補充至哺乳期,且不建議超過1000毫克DHA。服用時以飯後為佳,並且應依個人狀況與醫師建議調整劑量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