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裝設監視器的規範主要來自2025年行政院通過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該法案加嚴保母資格,並明訂托育機構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且監視影像需保存30天並上傳至地方政府雲端,以便在發生不當對待事件時作為調查依據。調閱監視影像必須有明確事證或通報,避免濫用,並兼顧隱私權。此外,草案也規定違規保母將被記點,嚴重違規者可能終身不得任用並公布姓名。

彭婉如基金會的立場則支持裝設監視器以保障兒童安全,認為監視設備有助於防範及釐清不當對待事件,並對兒虐事件感到沉痛且不願見到。基金會在相關公聽會中表達支持監視器規範,強調托嬰中心應依法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認為不同托育型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的法令規定執行。

總結來說,政府推動的法規強調透過監視器提升托育透明度與安全性,彭婉如基金會則持肯定態度,支持以監視設備保障兒童權益,兩者在保護兒童安全的目標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