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裝設監視器的法律規範與家長權益保障主要可從以下幾點說明:

  • 托嬰中心監視器規範已有明文法令:根據2024年修正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7條之1,托嬰中心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監視器的設置、管理、錄影資料處理、查閱及保存等具體辦法。衛福部於2020年也訂定相關辦法,規定監視器應設置於戶外出入口、室內公共區域等,且畫面需清晰、彩色並標示時間,違規者可處罰鍰甚至停辦。

  • 居家托育(保母)尚無強制裝設監視器法規:目前法律並未強制居家保母必須安裝監視器。部分地方政府如臺南市則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免費安裝監視設備,以保障保母、家長與幼兒三方權益,但仍屬自願性質。

  • 社會呼籲修法強制居家保母裝設監視器:有提案建議比照托嬰中心標準,強制在宅保母於主要托育空間(如客廳、遊戲區)裝設監視器,並規定錄影保存期限及調閱流程,以保障幼童安全及托育雙方權益。此外,建議建立保母評鑑與違規查詢制度,提升托育透明度與安全性。

  • 家長權益保障:監視器的設置有助於提供客觀影像證據,保障家長對幼兒照顧的知情權與安全監督權,避免托育糾紛,並提升托育服務的信任度與專業形象。

綜合來看,目前托嬰中心已依法須裝設監視器,保障幼兒安全與家長權益;但居家保母尚無強制規定,僅有鼓勵措施與社會呼籲修法方向。家長在選擇居家托育時應慎選保母,並可參考地方政府提供的相關資訊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