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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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板橋米綺私托的受害家屬,女兒在2022/4/12被托育人員以棉被全覆蓋女兒頭部及身軀且手和腳被強力壓制長達18分鐘多,過程中還多次隔棉被摀住我女兒口鼻不讓她呼吸,刑事一審判決於去年2024年1月公告,兇手僅判3年,其他共犯3人(負責人、同班托育員負責人兒子和見死不救我女兒的女托育員)都被輕判,事發至今已要三年,司法卻毫無公道,我於3/12夜晚熬夜至凌晨四點半製作連署修刑法第276條等相關法案加重量刑陳情書並於3/27與林月琴等立委們一同參與關乎兒托法的公聽會當面遞交連署修刑法陳情書,持續連署中,不論是否為新手家長,也許都有可能成為受害家屬,請社會大眾一同來連署支持修刑法,現今刑法量刑過輕,無法恫嚇加害人也毫無受到應受的懲罰。
https://forms.gle/6nsXdGF5vWFL7b8m9
目前連署人數為2千多人,目標連署達5000人。
幫高調
棉被摀住口鼻根本是殺人吧
過失個屁?
國民法官呢?
幫高調
沒有修法,都給這些不肖業者逃掉
已連署
https://www.facebook.com/@ziting20210704/
媽媽的FB粉絲團
聽說業者已經改名繼續營業
連結:https://www.dcard.tw/f/parentchild/p/242569399
太惡劣了 真是心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米綺托嬰中心前年4月發生一起9個月大女嬰遭棉被活活悶死的命案,離譜的是,保母在當時下午1時53分以棉被蓋住女嬰頭部,直到下午4時52分4小時後才有人發現女嬰狀況有異,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重判以棉被蓋住女嬰的保母胡佩瑩3年徒刑,米綺托嬰中心負責人林德男判刑5月、另2名托育人員林煒及劉宣伶則分別被判刑6月及8個月徒刑,可上訴。
板橋米綺私托案 市府依法重罰後歇業 檢方已偵結並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相關人員
1120613
【新北市訊】針對私立板橋米綺托嬰中心於去年4月間發生女嬰不幸事件,新北市社會局表示,在事發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調查處理,在查明該中心確有不當照顧和疏失後,立即依違反兒權法開罰機構和當事托育人員最高罰鍰各24萬元,該中心已於111年6月歇業;社會局還聘請專業兒保律師協助家長打官司,並聘請心理諮商師為女嬰母親進行10多次悲傷輔導,期望她早日走出傷痛。全案已經檢察官偵結,於今年元月間以過失致死罪起訴相關人員,社會局依法必須尊重司法調查,女嬰母親如對起訴法條有意見,將來在法院審理時,可以透過律師依法、依事實據理力爭。
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私立米綺托嬰中心因托育人員的疏忽,以及機構的管理不周,造成女嬰不幸事件,令人同感震撼和心痛。在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托育科主管及同仁立即介入稽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老師確有疏於照顧,以及中心師生比不符和管理不周等問題,隨即依法給予最嚴厲裁罰。
許秀能強調,事發後由社會局張錦麗局長親自帶領兒托科主管及家防中心主任等,與家長開過多次會議,積極處理,務求真相,以還女嬰母親公道,當時王婉諭委員辦公室及相關兒福團體均全程參與,對市府協助女嬰母親全程知之甚詳,豈能在事隔一年之後,再來進行無端指責?另新北市為培力公、私托,每年聘請專家學者進場輔導,有關女嬰母親所稱,稽查人員與中心負責人太太有師生關係,事實上該次是專家學者輔導培力,並非是稽查。社會局重申,稽查均採無預警進行,並依據中央所訂稽查項目辦理。
許秀能表示,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經此一事件教訓,社會局再度強化托育人員的工作倫理和情緒管理,召集全市公、私立托嬰中心主管,以「托育安全123三級預防」進行研討,強化各中心三級預防觀念和作為,同時鼓勵第一線托育人員的士氣,相互提醒打氣,以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家長的權益,避免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資料詳洽: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 29603456 轉 3666
新聞連絡:徐綺櫻29603456轉3715 陳清貴29603456轉3601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dataserno=202306130068
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私立米綺托嬰中心因托育人員的疏忽,以及機構的管理不周,造成女嬰不幸事件,令人同感震撼和心痛。????
托育人員的疏忽??
都知道帶嬰兒不可以做什麼事,是蓄意不是疏忽???
社會局也在官腔????
#虐童零容忍
有看到人評論說判過失是對的:「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問號??
所以我想砍人,拿刀子在他前面亂揮,我預期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但是最後還是“不小心”把他砍死了,就不算殺人囉~
幫高調
B7不見得是同批人經營的 有易主 看這篇
已經滑到最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