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履行探視權會對子女的身心發展產生負面影響,且在法律上可能導致違反探視權的一方面臨嚴重後果。以下是詳細的影響與處理方法:

父母不履行探視權的影響

  • 不利於子女的發展:法院認為子女在父母雙方的關愛與照顧下成長至關重要,違反探視權的行為被視為不利於子女的健康與情感穩定成長,違反「善意父母原則」。
  • 監護權可能被改定:法院在考量監護權改定時,會將是否遵守探視約定作為重要依據。若一方經常無視探視約定,法院可能認定其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進而改變監護權安排。

處理方法

  1. 嘗試溝通與調解
    父母雙方應先透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探視權爭議,避免長期糾紛,並以子女利益為優先考量。

  2.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若一方故意阻礙探視權,探視權持有人可依法院裁判書或調解筆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處以罰金(怠金),甚至命令對方交付子女。

    • 初次不履行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金。
    • 若仍不履行,法院可再次處罰金或採取管收措施(短期拘留)。
  3. 申請家事強制執行聲請狀
    若協商無效,可向法院提出家事強制執行聲請,依法院裁決確保探視權得以落實。

  4. 蒐集證據與法律支援
    若對方提出抗辯或否認阻止探視,應補充相關證據,如心理師評估、老師觀察、探視紀錄等,以支持自身主張。

  5. 申請修改探視權或監護權
    若違反探視權情況嚴重,另一方可申請修改探視權或監護權,法院會將違反探視約定視為重要判斷依據。


所以,父母不履行探視權不僅損害子女福祉,也可能導致法律上的制裁與監護權變更。建議父母以子女利益為重,積極透過溝通、調解及法律途徑保障探視權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