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選錯怎麼辦?
愛情走到盡頭,不一定要歹戲拖棚。當兩個人都清楚彼此已無法再一起生活,最負責任的選擇,或許就是好好結束關係。離婚並不代表失敗,而是對過去的尊重、對未來的重新出發。
如果已經協議好要離婚,接下來就要進入法律流程,其中一項大家經常忽略的小細節──就是離婚證人。接著來介紹民眾對離婚證人最常見的疑問
離婚證人是誰?找錯真的會讓離婚無效嗎?
辦理離婚,不只是你們兩個說好就行,還需要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才能完成手續。
為什麼需要證人?
法律規定這麼做,是為了確認你們是真的「自願離婚」,不是被逼或被騙的。
誰可以當證人?
只要年滿18歲、精神正常就行。建議找雙方都認識的親友,比較有法律保障。
雖然戶政人員或網路找的證人也可以,但容易被認為不清楚你們是否真的想離婚,可能被法院判為無效。
證人要做什麼?
只要親自簽名在離婚協議書上就好,不用陪同到戶政機關。
但要記得:證人要知道你們真的想離婚才算有效。
證人不好找怎麼辦?
很多人怕「觸霉頭」,不想當證人。這時可以考慮請律師或法律事務所幫忙提供專業證人,確保程序沒問題。
小提醒
- 不要用網路買來的已簽協議書
- 證人要親簽,不能代簽或蓋章
- 證人必須知道你們真的想離婚
想更放心完成離婚程序,也可以請律師事務所安排合法、有效的離婚證人喔。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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