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現金時申報贈與稅,需檢附存摺影本(或存簿提領證明及封面影本)及戶籍資料,以證明贈與事實、雙方身分及資金來源。
基本必備文件
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及相關局處規定,現金贈與申報贈與稅時,應準備以下文件:
- 贈與稅申報書:1份,由納稅義務人(通常為受贈人)簽章,或委任他人代辦時加蓋受任人章。
- 戶籍資料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贈與時之資料各1份,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若贈與人當年度戶籍有異動,須加附異動前資料。若使用戶籍謄本,須為贈與日後申請之正(影)本。
- 贈與契約書影本:1份,可自行書寫或使用國稅局表格。
- 存摺相關證明:存摺影本、存簿提領證明及封面影本,用以證明資金轉移。
- 贈與能力證明:贈與人之資金來源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款證明。
其他常見附加文件
- 委任他人代辦:委任書1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
- 贈與人僑居國外:我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授權書影本,或護照影本(供核對入境紀錄)。
- 攜帶贈與人(或受任人)私章,以備領取稅單或證明書。
文件依贈與類型(如現金、股票、不動產)略有差異,現金贈與重點在存摺及戶籍證明資金合法來源及雙方身分。建議至國稅局網站下載最新表格,或參考官方教學影片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