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夫妻共同帳戶與贈與稅法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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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贈與免稅規定:根據台灣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995年(民國84年)1月15日以後,夫妻之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且不需繳納贈與稅,但仍需向國稅局申報,國稅局會核發「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以便辦理財產移轉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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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帳戶的稅務影響:夫妻共同帳戶的收入和利息所得在所得稅申報時,通常需合併計稅。夫妻可選擇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所得稅,但最終仍須合併申報,否則可能面臨處罰。夫妻共同帳戶的利息所得扣除額是以「戶」為單位,夫妻合計只有一個扣除額度(目前為27萬元),需合理分配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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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財產的遺產稅考量:若贈與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配偶的財產仍會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因此若要利用贈與分散財產以節稅,需提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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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帳戶開設與管理:夫妻共同帳戶需雙方親自到銀行辦理,並準備身份證明文件。使用共同帳戶時,建議定期檢視帳目、設定預算及使用財務管理工具,以避免財務爭議。
綜合以上,夫妻間的財產贈與在台灣法律上享有免贈與稅的優惠,但仍需申報;夫妻共同帳戶的利息及所得稅申報則需合併計稅,且贈與財產若在死亡前兩年內,仍可能影響遺產稅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