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的印花稅計算

房屋贈與涉及的印花稅主要是從價印花稅,而非特殊的「贈與稅」。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規定,贈與物業時仍需按物業的市值計算從價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稅率

2025年的從價印花稅採用第2標準稅率,根據物業售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分級計算:

物業市值 稅率
400萬港元或以內 100港元
400萬至432.378萬港元 100港元 + 超出400萬的款額的20%
432.378萬至450萬港元 1.5%
450萬至493.548萬港元 67,500港元 + 超出450萬的款額的10%
493.548萬至600萬港元 2.25%
600萬至664.286萬港元 135,000港元 + 超出600萬的款額的10%
664.286萬至900萬港元 3.00%
900萬至1,008萬港元 270,000港元 + 超出900萬的款額的10%
1,008萬至2,000萬港元 3.75%
2,000萬至2,173.912萬港元 750,000港元 + 超出2,000萬的款額的10%
2,173.912萬港元或以上 4.25%

計算範例

以夫婦聯名擁有一個價值1,000萬港元的物業為例,若妻子將其一半業權贈與丈夫:

  • 贈與的物業市值:500萬港元
  • 應繳印花稅:500萬 × 2.25% = 112,500港元

近親轉讓的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近親之間的物業轉讓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SSD),但仍需繳交從價印花稅。這意味著透過近親轉讓方式進行贈與,可以避免短期轉讓的額外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