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奶冷藏後的衛生安全注意事項主要包括:冷藏溫度應維持在0-4℃,避免放置於冰箱門邊以減少溫度波動;冷藏母奶一般可保存5至8天(足月兒),早產兒則建議48小時內使用或轉冷凍保存;冷藏母奶應密封保存,避免污染;解凍時應採用緩慢解凍法,避免高溫破壞營養成分。
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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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位置與溫度:母奶應放在冰箱內部深處,遠離冰箱門,因為門邊溫度較不穩定且易受開關影響,冷藏溫度保持在0-4℃最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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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 足月兒母奶冷藏可保存約5天,早產兒則建議48小時內使用或轉冷凍保存。
- 室溫(約25℃)下母奶最多可放6-8小時,超過時間建議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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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與封口:
- 使用專用母奶袋時,需排出空氣並封口,避免膨脹破裂。
- 使用瓶裝時,應使用原裝瓶蓋鎖緊,不建議用奶嘴代替瓶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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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與攜帶:
- 乳汁運送時應放在隔熱容器內,並放置冰寶保持15℃以下,避免解凍或回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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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與回溫:
- 冷凍母奶應先放入冷藏室慢慢解凍,避免快速加熱破壞營養。
- 快速解凍可用水沖法(袋口高於水面)、隔水加熱法(水溫低於55℃)、或溫奶器加熱法(約40℃)。
- 解凍後的母奶應輕輕搖勻,避免分層造成營養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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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複加熱:解凍後的母奶不宜再次冷凍或重複加熱,以防細菌滋生及營養流失。
以上為台灣地區母奶冷藏後的衛生安全注意事項,符合衛生福利部及醫療機構建議,能有效保障母乳品質與嬰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