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教育部最新發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家長在學生攜帶手機到校的管理中,承擔重要的法定監護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 法定代理人同意:國中小學生因未成年,攜帶手機等行動載具到校必須經家長(法定代理人)同意,這是家長監護責任的具體體現。

  • 集中保管制度:為保障學生安全並落實家長監護責任,國中小學生的手機等行動載具在校期間應由學校或各班統一集中保管,上課期間禁止使用,除非有學習需求或緊急聯繫等特殊情況,學校應在管理規範中明定相關彈性使用方式。

  • 高中生管理彈性:高中生因具備較高自主管理能力,攜帶手機管理方式由學校召集家長、教師、學生代表共同討論決定,家長仍需了解並參與相關規範的制定與執行。

總結來說,家長在學生攜帶手機到校的監護責任主要體現在同意學生攜帶手機並配合學校的集中管理措施,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符合安全與學習需求的規範,同時透過學校的管理機制共同維護學生的行為安全與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