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的合約模式主要分為「包租模式」與「代管模式」,兩者在合約關係、租金支付、管理責任與風險承擔上有明顯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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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模式與契約關係
- 包租模式:房東與包租業者簽訂「包租(轉租)契約」,包租業者成為「二房東」,以長期租賃方式承租房屋,再轉租給房客。包租業者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
- 代管模式:房東與代管業者簽訂「管理服務契約」,房東直接與租客簽訂租賃契約,代管業者僅作為管理與仲介者,協助尋找租客、簽約、收租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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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與收入來源
- 包租模式:包租業者按月支付固定租金給房東,無論房屋是否出租,房東收入穩定,但租金通常低於市場行情(約市價8折)。
- 代管模式:租金由租客直接支付給房東,代管業者收取固定管理服務費。房東的租金收入與實際出租情況直接相關,收入波動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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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責任
- 包租模式:包租業者負責全面管理,包括房屋維護、租賃管理、租金收取及租務糾紛處理。
- 代管模式:代管業者協助管理與租賃事務,但維修費用通常由房東負擔,且不承擔租金拖欠或空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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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承擔
- 包租模式:包租業者承擔空屋風險及部分修繕費用,房東風險較低,收益穩定但租金較低。
- 代管模式:房東自行承擔空置及租金不穩定風險,代管業者不承擔租賃風險,房東收益隨市場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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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期限
- 包租合約通常為3年,保障房東穩定收入。
- 代管合約多為1年,可續約,服務費用有時由政府補助。
所以,包租模式適合追求穩定租金收入且願意接受較低租金的房東,風險由包租業者承擔;代管模式則適合希望獲得市場行情租金且能承擔空置風險的房東,代管業者主要提供管理協助,不承擔租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