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骨質疏鬆治療費用的健保給付與自費差異主要取決於患者的骨質密度狀況及是否已有骨折,以及是否符合特定高風險條件。
健保給付條件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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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骨質密度T值小於等於-2.5,且已有至少一處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患者可獲健保給付使用減少骨質流失的藥物,如保骼麗、福善美、骨力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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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T值介於-1到-2.5之間,則需有兩處以上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才符合健保給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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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起,健保給付範圍擴大,將未骨折但屬高風險族群納入,例如骨密度T值≤-2.5且合併類風濕性關節炎、糖尿病(使用胰島素)、或長期使用類固醇(每日超過5毫克,持續超過3個月)者,也可申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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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部位的給付範圍也擴大至手腕(遠端橈骨)和上手臂(近端肱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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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昂貴的增加骨質生成藥物(如骨穩)健保給付條件更嚴格,通常需符合更高風險標準。
若不符合上述健保給付條件,患者需自費購買藥物及相關檢查。例如,骨質密度檢查在非特定適應症下多數情況需自費,健保僅針對特定病患(如非創傷性骨折患者、特定內分泌疾病患者、骨質疏鬆追蹤者等)給付檢查費用,每年最多給付一次,終生最多三次。
總結:
項目 | 健保給付條件 | 自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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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疏鬆藥物 | T值≤-2.5且有骨折,或高風險族群(類風濕、糖尿病、長期類固醇使用)等 | 不符合條件者需自費 |
骨質密度檢查 | 特定適應症患者(骨折、內分泌疾病、骨質疏鬆追蹤等) | 非特定適應症需自費 |
藥物種類 | 常用減少骨質流失藥物健保給付較廣,增加骨質生成藥物給付條件嚴格 | 較貴藥物多需自費 |
建議患者可與醫師討論自身狀況,了解是否符合健保給付條件,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以降低骨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