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骨質疏鬆治療藥物的健保給付條件主要依據骨質密度T值及骨折情況來判定,並於2024年3月1日起擴大給付範圍,包含未骨折但屬高風險族群。

主要給付條件如下:

  1. 骨質密度T值≤-2.5且已有骨折者

    • 有一處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即可健保給付使用抗骨質疏鬆藥物,如保骼麗(Prolia)、福善美(Fosamax)、骨力強(Aclasta)、骨維壯(Bonviva)、鈣穩(Evista)等。
  2. 骨質密度T值介於-1到-2.5之間者

    • 需有兩處以上脊椎壓迫性骨折或髖部骨折,才可使用上述藥物健保給付。
  3. 2024年3月起擴大給付

    • 未發生骨折但骨密度T值≤-2.5,且符合以下高風險條件之一者,也可健保給付:
      • 使用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
      • 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
      • 長期使用類固醇(每日超過5毫克,持續超過3個月)
  4. 較昂貴的骨質生成藥物(如骨穩Forteo)

    • 給付條件更嚴格,通常要求T值≤-3.0且有兩處以上髖部或脊椎骨折,或在使用抗骨質吸收劑一年以上仍發生新骨折者。
  5. 骨折部位新增

    • 2025年起,遠端橈骨(手腕)及近端肱骨(肩膀)骨折也納入部分藥物(如保骼麗Prolia、善骨實Alendronate Sandoz 70mg)健保給付範圍。

所以,台灣健保給付骨質疏鬆治療藥物的核心條件是骨質密度低於一定標準且有骨折,或屬高風險未骨折族群,並依藥物種類有不同嚴格程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