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僱時,通常可先蒐證並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若調解不成,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例如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復職,或請求資遣費等權利救濟。
你可以依這個順序處理:
- 先保留證據:保存解僱通知、Email、LINE 訊息、出勤紀錄、薪資單、勞動契約等資料,作為日後申訴或訴訟依據。
- 向公司內部反映:先透過主管、人資或公司申訴管道留下書面紀錄,有助於後續釐清爭議。
- 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可向工作地的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這是常見且主要的前置解決途徑。
- 需要時再提告:若想回去上班,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解僱期間工資;若只想請求資遣費或補償,也可走法院程序。
- 訴訟期間先保工作與薪水:在已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後,勞工還可依勞動事件法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求雇主在訴訟期間繼續僱用並給付工資。
另外,勞動部也提供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與行政救濟/申訴相關管道,可先電話諮詢再決定下一步。
如果你願意,我也可以直接幫你整理成一份「違法解僱申訴步驟清單」或「申訴書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