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期間的健保費計算方式是以最低薪資標準為基礎,失業者每月只需繳納826元。

健保費計算原則

失業或無工作收入的人士可以選擇以最低薪資標準計算的費率繳納健保費,這個費率與您過去的收入完全無關。即使您過去月薪很高,只要目前處於失業狀態,每個月仍只需繳納826元就能享有和一般上班族相同的健保保障。

健保費補助

如果您符合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條件,就業保險基金會全額補助您原本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這項補助由勞保局主辦,勞保局每月定期將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的資料送交健保署,健保署再依據補助對象名單進行補助,於當月保險費扣減。

補助期間

失業健保補助的期間與失業給付相同,最長為6個月,且只有在領取失業給付的期間才有領取健保補助的資格。

補助對象

補助資格包括:

  • 投保健保且符合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者
  • 投保健保且依附失業者在前公司投保的眷屬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者非自願離職後才辦理追溯加保的依附眷屬,以及失業者本身或依附眷屬沒有投保健保者,不列入補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