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資格主要針對被看護者的失能或特定狀況,雇主需為被看護人的親屬(配偶、直系血親、三等親內旁系血親、二等親內姻親,或無親屬者本人申請)。 2026年政策放寬,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ADL)評估,僅憑身分證即可申請;70-79歲癌症二期以上者亦免評,憑診斷證明書申請。

主要資格條件(免評或簡化評估項目)

  • 80歲以上:不限失能程度,憑身分證或醫療機構評估嚴重依賴照護即可。
  • 70-79歲:癌症二期以上,憑診斷證明書(無需巴氏量表)。
  • 癌症四期以上:不分年齡,免評。
  • 使用長照服務滿6個月:長照等級2級以上,持續使用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免巴氏量表)。
  • 特定身心障礙:重度以上(如平衡機能、智能障礙、呼吸失能),憑身心障礙證明;或失智症(CDR≥1,神經/精神科診斷)。
  • 其他免評:全癱無法下床、24小時呼吸器/維生設備、特定血液/淋巴腫瘤需積極治療、1年內曾聘僱外籍看護等,共13項。
  • 一般評估:巴氏量表35分以下(未滿80歲)或經指定醫院專業評估有全日照護需求。

申請前須至衛福部指定醫院評估,或經長照中心確認無本國籍照顧員資源。

費用補助資格與金額

一般雇主外籍看護費用補助已終止(至2025年8月11日截止)。僅限經濟弱勢雇主申請薪資補助,條件如下: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法)。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生活補助費。
  • 老人福利法領中低收入生活津貼。

補助金額:每月3,000元,最長3年,最高108,000元(聘僱期間111年8月10日至114年8月9日者,須於114年8月11日前申請)。 另有長照3.0新制,聘僱外籍看護家庭可申請社區服務補助(日照中心/家庭托顧,每月1-3.6萬元,不含居家服務),自2025年9月1日起實施。

補助類型 資格 金額 期限/注意
經濟弱勢薪資補助 低收/中低收戶、身心障礙/老人津貼 每月3,000元 最高3年/108,000元,已截止申請
長照社區服務補助 聘僱外籍看護家庭 每月1-3.6萬元(依失能等級) 2025/9/1起,不含居家服務

建議查詢勞動部或衛福部最新公告,資格以官方評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