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最低自付費426元與826元的主要差異在於被保險人身份、投保級距及眷屬人數,其中426元適用於低薪受僱者單人自付(投保金額約27,470元級距),826元則為特定低收入或無業者的平均/定額自付(約平均保險費1,377元×60%)。

詳細差異說明

  • 426元來源:

    • 適用於受僱者(第一類被保險人),低薪級距投保金額約27,470元(113年起調整),無眷屬自付計算:27,470 × 5.17% × 30% ≈ 426元。
    • 公式:投保金額 × 5.17%(費率) × 30%(勞工負擔) × (本人+眷屬人數),本人單獨為426元,有眷屬則增加(如+1眷屬約852元)。
  • 826元來源:

    • 適用於第六類被保險人(如待業、無一定雇主、地區人口),以平均保險費1,377元計算,自付:1,377 × 60% ≈ 826元(無眷屬)。
    • 或低收入/榮眷定額826元,不依薪資級距,負擔比率較高(60%)。

投保級距與時間調整比較

類型 最低投保金額 自付比例 無眷屬最低自付 適用對象 生效時間
受僱者(426元) 27,470元(113年起) 或28,590元(114年起) 30% 426元 或443元 有雇主勞工 依年度調整
低收入/無業(826元) 平均1,377元 60% 826元 第六類、無業、地區人口 固定定額

注意:實際金額依年度級距調整(如114年1月起最低28,590元,自付443元起),建議至健保署試算工具確認個人情況。 健保最低投保級距為29,500元(部分類別),但低薪統一低級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