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兒童申請國民身分證(初領或補領)時,家長的身份證明與戶籍資料要求如下。

基本原則

  • 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應親自辦理,未滿14歲申請人須親自到場核對人貌。
  • 原則上需父母雙方共同到場;若一方無法到場,需提供他方同意書(或授權書),並由到場一方攜帶相關證件辦理。

家長所需證件

使用表格列出常見情境:

情境 家長身份證明 其他戶籍/同意文件 印章/簽名 備註
父母雙方共同辦理 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照片的身分證明(如學生證、健保卡) 法定代理人印章(或簽名) 申請人需攜帶近2年內規格照片1張(若原有照片符合可免)。
一方單獨辦理 到場家長國民身分證正本 未到場家長的同意書或授權書 + 申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 到場家長印章(或簽名) 同意書若在國外作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在大陸/港澳,經指定機構驗證。
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 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委託書 + 申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 受託人印章(或簽名) 法定代理人雙方同意書亦需附上。

年滿14歲申請人

  • 由本人親自辦理,無需家長證件,但需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印章(或簽名)及照片。

注意事項

  • 費用:補領每張新臺幣200元。
  • 各地戶政事務所(如高雄、台北、桃園)規定一致,依內政部標準。
  • 建議攜帶申請表及確認最新照片規格(2吋彩色半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