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入學時若需辦理戶籍遷移,通常需準備以下文件並依照步驟申請:

所需文件

  • 遷出地與遷入地的戶口名簿正本
  • 遷徙者(學生)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若學生尚未領有身分證,依規定辦理)
  •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 2年內拍攝的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的彩色半身照片1張(用於換領身分證)
  • 未成年人戶籍遷移時,若由父或母單方申請,需附另一方的同意書正本
  • 委託他人申請者,需附委託書正本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與印章或簽名
  • 若另立一戶,需提供房屋所有權狀、完稅稅單、租賃契約書等證明文件(視實際情況而定)

申請步驟

  1. 備齊上述文件,確認資料完整無誤。
  2. 前往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戶籍遷入申請。
  3. 提交文件並填寫申請表格,如有委託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交委託書。
  4. 辦理戶籍遷入後,申請人需換領國民身分證,以更新身分證上的地址資訊。
  5. 完成戶籍遷移手續後,依學校要求辦理入學相關程序。

這些程序和文件需求是依據戶政機關的規定,確保戶籍資料正確並符合入學資格。

若有特殊情況(如單獨立戶或租賃房屋),請提前向戶政事務所確認所需補充文件,以免影響申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