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報戶口線上申請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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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與條件:
- 新生兒的父母雙方皆須為在臺灣有戶籍的國民。
- 新生兒必須在臺灣出生。
- 新生兒的戶籍必須設在父或母的戶籍內。
- 申請人必須是新生兒的父或母。
- 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即新生兒出生日起60日內,逾期則需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 新生兒的姓氏依母親是否有婚姻關係決定,若母親無婚姻關係,子女從母姓;若有婚姻關係,須由父母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並需填寫「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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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 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 戶政機關會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每日傳輸的出生通報資料作為出生事實證明,約在新生兒出生後1至8日內接獲通報,若超過8日未接獲通報,應聯繫國健署或醫療院所協助。
- 線上申請完成後,戶政事務所會完成出生登記,並通報相關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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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說明:
- 若未於法定期限(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將無法使用線上申請服務,必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 逾期申報可能會面臨罰款,具體罰款金額依地方政府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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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姓名欄需正楷書寫,並於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或簽名)。
- 若委託他人辦理,需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
- 若父母約定子女從姓,需上傳「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照片檔(出生證明書已有約定者免附)。
以上規定主要依據內政部戶政司及各地方政府戶政事務所公告,確保新生兒戶籍登記合法且及時完成,避免法律責任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