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籍遷徙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主要步驟與文件如下:
申請流程
- 申請地點:應向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可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部分地區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
- 申請人資格:申請人須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若委託他人代辦,需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現場核對:戶政事務所會核對申請人身分及相關文件,必要時會查證居住事實。
- 完成登記:資料審核無誤後,完成戶籍遷入登記。
所需文件
文件名稱 | 說明與備註 |
---|---|
戶口名簿正本 | 遷入地與遷出地皆需提供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所有遷徙者皆需提供 |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 用於申請文件簽署 |
彩色照片或數位相片 | 遷入者換領身分證用,需為2年內拍攝 |
居住證明文件 | 依情況提供,如房屋所有權狀、完稅稅單、租賃契約書、水電瓦斯費收據等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未成年人遷徙時,父或母單方申辦須附另一方同意書 |
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委託他人代辦時需提供 |
居住證明文件範例
- 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
- 最近6個月內的買賣契約書
- 經法院或公證人公證的租賃契約書
- 最近6個月內水電瓦斯費收據(繳納人須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
- 若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得由警勤區員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證居住事實
注意事項
- 申請人須身處國內辦理遷徙登記。
- 若遷入他人戶籍,需提憑遷入地戶口名簿正本。
- 若遷入單獨成立一戶,需附建築物所有權狀等相關證明。
-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戶政事務所可暫遷戶籍至該戶政事務所。
以上資訊可確保申請戶籍遷徙時流程順暢且文件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