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與實務建議,家長會捐款應採「自由捐獻原則」,即家長可自由決定是否捐款及捐款金額,任何人或校方不得強迫家長必須捐款或規定固定金額。家長會辦理捐款事宜通常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並透過班級家長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向家長說明捐款用途與建議金額,但仍以自由意願為主。
捐款金額建議
- 家長會會依據學年工作計劃及預算需求,提出捐款建議金額,但不強制家長必須繳納固定金額。
- 捐款應避免集中在少數人身上,鼓勵廣泛參與。
捐款抵稅規定
- 符合資格的家長會捐款可作為所得稅申報時的列舉扣除額。
- 捐款可全額列舉扣除,但總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
- 申報時需保留家長會開立的正式捐款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
節稅效果示例
- 依所得稅率不同,捐款可減少相應比例的稅負,例如所得稅率5%時,捐款1000元可節稅50元,所得稅率20%時,節稅可達200元。
所以,家長會捐款應尊重家長自由意願,避免強制或定額收取,並可依學校需求提出建議金額;同時,捐款可享有所得稅列舉扣除的優惠,最高可抵扣綜合所得總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