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家長會會費的徵收與專戶管理有以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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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徵收方式:家長會費以學生家庭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次,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低收入戶有證明者可免繳。家長會費得委託學校代收,學校代收後必須交由家長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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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戶管理:學校代收的家長會費,應於收取後二週至二個月內撥入家長會專戶,此專戶需在金融機構設立,並由家長會會長、財務委員及業務承辦人三人共同具名管理,收支必須設立專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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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用途:家長會費主要用於
- 家長會辦公費
- 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 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 辦理家庭教育及親師活動
- 支援學校充實教學設備及改善教育環境
- 獎勵學生及教職員工
- 其他與學校教育相關用途 以上用途需經家長會常務委員會或委員會通過計劃及預算後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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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事項:家長會除收取家長會費外,不得強行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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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透明:家長會須定期製作預算及決算報表,並由會長及財務委員共同簽名,確保財務透明與監督。
以上規定主要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及相關地方政府規定,確保家長會費的合法徵收與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