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儲存的「4/4/6原則」是指在不同溫度環境下,母乳可以安全儲存的時間長短,幫助哺乳媽媽有效管理擠出的母乳,避免浪費並確保寶寶飲用安全的奶水。具體解析如下:
儲存環境 | 母乳儲存時間 |
---|---|
室溫(25°C以下) | 4小時 |
冰箱冷藏(約4°C) | 最多4天(96小時) |
冰箱冷凍(-18°C或更低) | 6個月內最佳,最多可接受12個月 |
這表示剛擠出的母乳在室溫下可放4小時,若無法立即餵食,應盡快放入冰箱冷藏,冷藏可保存4天;若需要長期保存,則放入冷凍庫,建議6個月內使用,最多可接受12個月內使用。
此外,對於已冷凍解凍的母乳,儲存時間則更短:
- 解凍後的母乳在室溫下只能放1-2小時。
- 解凍後放冰箱冷藏最多24小時。
- 解凍後的母乳不可再次冷凍。
寶寶喝剩的母乳則需在室溫下2小時內使用完畢,避免細菌滋生。
這個4/4/6原則與另一常見的「333原則」(室溫3小時、冷藏3天、冷凍3個月)相比,更精確地反映了不同溫度下母乳的安全保存時間,適合對溫度管理較有掌握的媽媽使用。
總結:
- 4小時:母乳在室溫(25°C以下)可保存時間。
- 4天:母乳在冰箱冷藏(4°C)可保存時間。
- 6個月:母乳在冰箱冷凍(-18°C或更低)最佳保存期限,最多可接受12個月。
此原則有助於媽媽合理分配母乳使用與儲存,確保寶寶飲用安全且營養完整的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