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類被保險人(無職業地區人口)的自付保險費負擔比率為 60%。

詳細說明

  • 適用對象:第六類被保險人主要指無職業、無一定僱主且無眷屬可依附的地區人口(如待業中者),需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投保。

  • 計算公式:自付保險費 = 投保金額 × 5.17%(保險費率) × 60%(負擔比率) × (本人 + 眷屬人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 中央政府負擔40%,被保險人自付60%。
  • 固定金額範例(110年1月1日起實施,平均保險費1,377元):

    眷屬人數 自付金額(新台幣元)
    本人 826
    本人+1眷 1,652
    本人+2眷 2,478
    本人+3眷以上 3,304
  • 其他注意:

    • 若有身心障礙等資格,可獲政府補助自付額(如輕度補助1/4)。
    • 無職業榮民眷屬負擔比率為30%,不適用60%。
    • 資料以健保署官方為主,2026年費率維持5.17%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