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篩檢結果異常時的轉介與後續處理

當學生在視力篩檢中出現異常結果時,學校和相關機構會進行轉介和後續處理,以確保學生的視力健康。以下是相關流程和注意事項:

1. 轉介流程

  • 檢查結果通知: 當視力篩檢發現學生有視力或立體感異常時,學校會填發書面通知單,通知家長帶學生接受眼科專科醫師進一步檢查及治療。
  • 轉介至眼科醫師: 如果篩檢結果顯示學生有視力問題,則需要轉介至眼科醫師進行複檢和治療。非眼科醫師的檢查不被視為轉介完成。

2. 後續處理

  • 追蹤記載: 學校應收回視力檢查結果的書面通知單,並將視力不良者的醫師檢查結果記載於視力狀況的「診療記錄矯治追蹤」欄。
  • 矯治追蹤: 對於視力異常的學生,學校應依據醫師建議,確實輔導學生配合矯治醫療,並養成正確用眼習慣。
  • 宣導視力保健: 學校應加強宣導「近視是疾病」的觀念,並強調配戴眼鏡僅能矯正視力,不能控制度數增加。

3. 視力篩檢標準

  • 視力標準: 一般視力篩檢中,若學生任一眼的裸眼視力低於0.8(含0.8),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仍需定期就醫配合醫囑治療。
  • 立體感篩檢: 立體感篩檢需連續5次答對才能通過。

4. 其他注意事項

  • 視力篩檢結果記錄: 篩檢結果應紀錄於「個案報告回應三聯單」上,以便追蹤管理。
  • 教導與重測: 如果兒童在篩檢中未通過,應在數天後再次教導並重測,以確保結果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