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眼科醫生合作及早發現視力問題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期接受專業眼科檢查與維持良好的用眼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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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眼科檢查
- 依年齡與風險因素安排檢查頻率,例如20-39歲建議每3-5年檢查一次,40-64歲每2-4年,65歲以上每1-2年檢查一次。
- 兒童建議3歲左右進行第一次基礎視力檢查,之後每半年至一年定期檢查,尤其6歲前治療弱視、斜視效果最佳。
- 檢查項目包括視力測試、色覺檢查、淚液分泌檢查(乾眼症)、細隙燈檢查(眼瞼炎、白內障等)、眼底鏡檢查(視神經、視網膜病變)、視野檢查(視野缺損、青光眼)等。
- 透過瞳孔放大眼底檢查,可更徹底發現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視網膜破孔或剝離等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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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發現與治療
- 眼科醫生能及早診斷潛在眼疾,像是白內障、青光眼、黃斑部病變等,並提供適當治療,避免視力惡化。
- 兒童視力異常如弱視、斜視,及早治療可大幅提高恢復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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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用眼習慣與環境調整
- 控制3C產品使用時間,避免長時間近距離用眼。
- 使用適當照明,避免眼睛疲勞。
- 注意眼睛乾澀,必要時尋求醫師建議使用人工淚液等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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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覺視力異常警訊,及時就醫
- 突然視力喪失、視野缺損、劇烈眼痛、異常閃光或大量飛蚊等症狀需立即就醫。
所以,與眼科醫生合作及早發現視力問題的關鍵是定期且全面的眼科檢查,配合良好的用眼習慣與警覺異常症狀,以便及早診斷與治療,保護視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