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孕婦的產檢可分為前期(初期)、中期、後期,各階段的產檢重點如下,並參考台灣常見的產檢項目與流程:
懷孕前期(初期,約1~12週)
- 確認懷孕與預產期:透過驗孕及超音波確認胎兒心跳與孕週,推算預產期。
- 問診與身體檢查:醫師會詢問孕婦病史、家族遺傳病史、過去懷孕經驗,量體重、血壓、檢查水腫等。
- 抽血檢查:檢測血型、血紅素、紅血球、德國麻疹、梅毒、水痘、地中海型貧血等感染或遺傳疾病風險。
- 尿液檢查:檢測尿糖、尿蛋白,早期發現妊娠糖尿病或腎臟問題。
- 超音波檢查:評估胎兒大小、心跳、羊水量,確認胚胎位置。
- 唐氏症篩檢:約在11~13週進行第一孕期唐氏症篩檢。
- 自費基因篩檢(選擇性):如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甲狀腺功能、葉酸代謝基因等。
懷孕中期(約13~27週)
- 結構性超音波檢查:約20~22週進行,檢查胎兒器官發育、胎盤位置及胎兒性別。
- 唐氏症第二期篩檢(若有需要):部分孕婦會在中期做第二次篩檢。
- 胎兒心跳監測:約16~18週開始檢查胎兒心跳。
- 葡萄糖耐量測試:約28週進行,檢測妊娠糖尿病風險。
- 常規產檢:持續量體重、血壓、尿液檢查,監控孕婦健康及胎兒成長。
懷孕後期(約28週至生產)
- 胎位及胎兒健康檢查:32~36週檢查胎兒位置及健康狀況,確保胎兒準備好出生。
- 乙型鏈球菌篩檢:約37週進行,預防新生兒感染。
- 胎位及盆腔檢查:約38週確認胎兒胎位及產道狀況。
- 監測妊娠併發症:如妊娠高血壓、胎盤問題、羊水異常等。
- 持續常規產檢:包括血壓、尿液、胎心音監測等,確保母嬰安全。
以上產檢流程與重點符合香港及台灣孕婦常見的產檢標準,台灣孕婦也多依此安排產檢,並可依醫師建議選擇自費基因篩檢或其他特殊檢查。孕婦應定期產檢,及早發現異常,保障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