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孕婦的產前檢查流程主要由政府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提供免費服務,並依孕期安排不同檢查項目與頻率。首次產檢需登記並攜帶相關文件,檢查內容包括產歷詢問、身體檢查、驗血、尿檢及胎兒心跳監測等。
具體時間表與檢查內容如下:
懷孕週數 | 主要檢查項目 | 檢查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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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8~16週 | 第一次超音波檢查(胎兒數量、心跳、大小、著床位置、預產期) | 公立醫院或母嬰健康院 |
約10~14週 | 無創性胎兒DNA篩檢(自費選擇) | 私家或公立醫院 |
約12週 | 胎兒心跳、血壓、抽血檢查 | 母嬰健康院 |
約16週 | 唐氏綜合症篩查(自費選擇) | 私家或公立醫院 |
約18~22週 | 胎兒結構性超聲波掃描 | 公立醫院或自費私家診所 |
24~28週 | 葡萄糖耐受測試(妊娠糖尿病篩查)、貧血檢驗 | 公立醫院 |
28週起 | 定期胎兒生長及健康監察 | 母嬰健康院 |
32週以後 | 產檢頻率增加,含胎位檢查及必要時安排醫生進一步檢查 | 母嬰健康院 |
37週後 | 每週產檢直到分娩 | 母嬰健康院 |
產檢頻率通常為妊娠初期每4週一次,妊娠後期(29週起)每2週一次,37週後每週一次。首次產檢時,醫護人員會詳細詢問孕婦及家族病史,進行身高、體重、血壓、尿液檢測及婦科檢查,並聽胎心音。
若孕婦有高齡、雙胞胎或其他高風險因素,母嬰健康院會轉介至公立醫院做更詳細檢查。私家診所提供的胎兒DNA篩查、3D/4D超聲波等則需自費。
整體而言,香港的產前檢查流程結合政府免費基礎檢查與自費進階檢查,依孕期階段有系統地監控孕婦及胎兒健康,確保孕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