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的健保應掛在薪資較低的一方名下,這樣可以節省家庭整體的健保保費支出。因為健保費是依照投保薪資級距計算,薪資較高者投保,保費自然較高;反之,依附在薪資較低的一方,保費負擔會較少。
具體來說,若夫妻雙方都有工作且薪資不同,讓新生兒以眷屬身份依附在薪資較低的父或母名下,可以減少每月應繳的健保費。例如,一位月薪5萬元的父親與月薪3萬元的母親,若兩個小孩跟隨父親投保,健保費較高;若跟隨母親投保,則每月可省下數百元。
此外,若父母其中一方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健保署也建議以保費較低者投保新生兒,以節省費用。若無法依附配偶,也可選擇單獨投保,但費用會比依附保費高。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沒有工作收入的直系血親(如子女)可以依附投保,且依附對象通常是配偶或最近親等,非直系血親如岳父母則不適用。
總結:
- 新生兒健保掛在薪資較低一方較省錢。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適用此原則。
- 依附投保對象限於無工作收入的直系血親。
- 若無法依附配偶,可單獨投保,費用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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