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動症(ADHD)在不同年齡階段的症狀表現與診斷要點有明顯差異,主要可分為學齡前兒童、學齡兒童、青少年及成人四個階段:
1. 學齡前兒童(3-5歲)
- 症狀特徵:
- 極度好動,難以靜坐超過幾分鐘
- 難以遵守指示和規則
- 頻繁從一個活動跳到另一個活動
- 經常攀爬家具或在不適當場合奔跑
- 說話過多,常打斷他人
- 難以參與需要安靜和注意力的活動
- 診斷要點:
- 需區分一般幼兒的活潑好動與過動症,重點在於行為是否明顯超出同齡發展範圍。
2. 學齡兒童(6-12歲)
- 症狀特徵:
- 課堂上難以保持專注,常做白日夢
- 經常忘記或遺失學校用品
- 作業不完整或有錯誤
- 坐立不安,常在座位上扭動或起身走動
- 難以安靜參與活動
- 在不適當時間說話或打擾他人
- 學業表現不穩定,明明懂卻做不好
- 診斷要點:
- 症狀需在七歲前出現,且在兩個以上場所(如學校、家裡)持續存在,造成學業或社會功能損害。
- 約50%的兒童症狀會隨年齡增長而緩解,尤其是過動與衝動症狀較明顯改善,不專心症狀較持續。
3. 青少年(國高中階段)
- 症狀特徵:
- 延續小學階段症狀
- 容易出現親師衝突、人際衝突及霸凌問題
- 部分青少年可能放棄學業,出現焦慮、憂鬱等心理健康問題。
4. 成人
- 症狀特徵:
- 注意力不集中,組織能力差,生活雜亂無章
- 容易分心,計劃不足,生活健忘
- 雖然能透過補償策略(如強迫自己坐著)控制過動行為,但仍感焦躁不安
- 工作計畫、專注力及人際關係可能受影響
- 診断要點:
- 成人ADHD診斷較複雜,需精神科醫師與臨床心理師完整評估
- 評估時除了患者自述,也需家人、朋友提供資訊
- 需排除或同時考慮焦慮、憂鬱、失眠等共病問題。
總結表格
年齡階段 | 主要症狀 | 診斷要點 |
---|---|---|
學齡前兒童 (3-5歲) | 極度好動、難靜坐、頻繁跳躍、說話多 | 行為超出同齡正常範圍,需比較同齡兒童 |
學齡兒童 (6-12歲) | 注意力不集中、坐立不安、學業不穩定 | 七歲前發病,症狀持續於兩處以上,影響功能 |
青少年 | 親師衝突、人際問題、焦慮憂鬱 | 延續兒童症狀,心理健康問題需關注 |
成人 | 組織能力差、生活雜亂、焦躁不安 | 需專業評估,考慮共病,補償策略影響症狀表現 |
這些資訊有助於家長、教師及醫療專業人員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特徵,及早識別並提供適當的支持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