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動症(ADHD)在不同年齡階段的症狀表現與診斷要點有明顯差異,主要可分為學齡前兒童、學齡兒童、青少年及成人四個階段:

1. 學齡前兒童(3-5歲)

  • 症狀特徵
    • 極度好動,難以靜坐超過幾分鐘
    • 難以遵守指示和規則
    • 頻繁從一個活動跳到另一個活動
    • 經常攀爬家具或在不適當場合奔跑
    • 說話過多,常打斷他人
    • 難以參與需要安靜和注意力的活動
  • 診斷要點
    • 需區分一般幼兒的活潑好動與過動症,重點在於行為是否明顯超出同齡發展範圍。

2. 學齡兒童(6-12歲)

  • 症狀特徵
    • 課堂上難以保持專注,常做白日夢
    • 經常忘記或遺失學校用品
    • 作業不完整或有錯誤
    • 坐立不安,常在座位上扭動或起身走動
    • 難以安靜參與活動
    • 在不適當時間說話或打擾他人
    • 學業表現不穩定,明明懂卻做不好
  • 診斷要點
    • 症狀需在七歲前出現,且在兩個以上場所(如學校、家裡)持續存在,造成學業或社會功能損害。
    • 約50%的兒童症狀會隨年齡增長而緩解,尤其是過動與衝動症狀較明顯改善,不專心症狀較持續。

3. 青少年(國高中階段)

  • 症狀特徵
    • 延續小學階段症狀
    • 容易出現親師衝突、人際衝突及霸凌問題
    • 部分青少年可能放棄學業,出現焦慮、憂鬱等心理健康問題。

4. 成人

  • 症狀特徵
    • 注意力不集中,組織能力差,生活雜亂無章
    • 容易分心,計劃不足,生活健忘
    • 雖然能透過補償策略(如強迫自己坐著)控制過動行為,但仍感焦躁不安
    • 工作計畫、專注力及人際關係可能受影響
  • 診断要點
    • 成人ADHD診斷較複雜,需精神科醫師與臨床心理師完整評估
    • 評估時除了患者自述,也需家人、朋友提供資訊
    • 需排除或同時考慮焦慮、憂鬱、失眠等共病問題。

總結表格

年齡階段 主要症狀 診斷要點
學齡前兒童 (3-5歲) 極度好動、難靜坐、頻繁跳躍、說話多 行為超出同齡正常範圍,需比較同齡兒童
學齡兒童 (6-12歲) 注意力不集中、坐立不安、學業不穩定 七歲前發病,症狀持續於兩處以上,影響功能
青少年 親師衝突、人際問題、焦慮憂鬱 延續兒童症狀,心理健康問題需關注
成人 組織能力差、生活雜亂、焦躁不安 需專業評估,考慮共病,補償策略影響症狀表現

這些資訊有助於家長、教師及醫療專業人員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特徵,及早識別並提供適當的支持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