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動症(ADHD)與其他疾病症狀的鑑別與篩檢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1. ADHD的主要症狀與診斷標準
- 核心症狀:不專心、過動及衝動行為,症狀需持續至少六個月,且頻率及嚴重度明顯高於同齡兒童。
- 症狀出現時間與場所:症狀通常在12歲之前出現,且必須在兩個以上場合(如學校、家庭)明顯存在,且影響學業、社交或職業功能。
- 症狀類型:可分為注意力不足型、過動/衝動型,或兩者混合型。
2. 鑑別診斷(排除其他疾病)
ADHD的症狀可能與多種其他疾病或狀況相似,鑑別診斷非常重要,常見需排除的疾病包括:
- 品行障礙、對立反抗症
- 學習障礙
- 躁鬱症
- 自閉症光譜障礙
- 睡眠障礙
- 焦慮症、憂鬱症
- 其他生理或心理因素,如藥物影響等
3. 篩檢與診斷流程
- 多方資訊收集:透過父母、教師及患者本人的報告,並結合臨床醫師的行為觀察與病史分析。
- 行為觀察與測驗:必要時進行心理評估、行為量表測驗,甚至腦部檢查以排除其他疾病。
- 排除其他疾病:確保症狀非由其他精神或身體疾病引起。
- 成人ADHD診斷:成人患者多無明顯過動,症狀可能被組織能力差、情緒問題等掩蓋,診斷更需謹慎。
4. 目前診斷工具與研究方向
- 臨床診斷為主:目前尚無單一生物標記或腦部影像能確診ADHD,腦波量化(QEEG)等技術仍在研究階段,尚未普遍應用於臨床診斷。
- 行為觀察與量表:是目前最主要的診斷依據。
總結:ADHD的鑑別與篩檢需依賴多方面資訊,結合行為觀察、病史、心理測驗,並排除其他可能疾病。診斷過程複雜,需由專業醫師綜合評估,尤其注意與其他精神疾病的鑑別,確保診斷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