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主要分為兩種形式:固定月薪型(經常性給予)與績效獎金型(恩惠性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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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月薪型(經常性給予):這種年終獎金是公司與員工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的固定金額,通常以「保障年薪13個月、14個月」或「固定發放N個月全薪」的方式呈現。此類獎金視為薪資的一部分,雇主有法律義務發放,若未依約履行,將依《勞基法》受罰。若員工年資未滿一年,年終獎金通常會依比例計算,例如按到職天數或月份比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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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到職天數計算:( \frac{\text{年資天數}}{\text{應工作天數}} \times \text{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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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到職月份計算:( \frac{\text{年資月數}}{12} \times \text{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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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獎金型(恩惠性給予):此類獎金不固定,依公司當年度績效、財務狀況或員工個人表現決定發放與金額,屬於非固定薪資,發放與否及金額均由公司自行決定。
發放時間:多數公司會選擇在農曆新年前幾天發放年終獎金,讓員工能在過年前使用。2025年因農曆年較晚(1月25日),年終獎金可能在1月底或2月初發放,但實際時間仍依公司公告為準。
扣稅規定:當年終獎金或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金額超過新台幣88,501元(2025年標準)時,公司需依全額金額扣繳5%稅款。
總結:
項目 | 固定月薪型(經常性給予) | 績效獎金型(恩惠性給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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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標準 | 合約明訂固定金額,如保障13個月薪資 | 依公司績效或財務狀況決定,無固定金額 |
法律義務 | 必須發放,違反勞基法有罰鍰 | 無法律強制義務,視公司決定 |
計算方式 | 按比例計算(年資天數或月份比例) | 依績效評估或公司規定 |
發放時間 | 多於農曆年前幾天,2025年約1月底至2月初 | 同上 |
扣稅標準 | 超過88,501元需扣5%稅款 | 同上 |
以上資訊可作為理解年終獎金發放標準的參考,實際細節仍需依各公司規定與勞動契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