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合約中關於年終獎金與薪資約定的須知,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 服務滿一年者,通常支付一個月薪資作為年終獎金。
    • 不足一年者,則以當年度受託月數除以十二,再乘以服務月薪計算(不足一個月者不計算)。
    • 計算期間通常以前一年國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基準。
  •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

    • 多數會在當年底、隔年過年前,或與二月份薪資一同支付。
    • 具體時間可在合約中明確約定。
  • 年終獎金發放條件

    • 若托育人員(保母)主動終止合約,通常不得請求當年年終獎金。
    • 部分縣市有明訂年終獎金上限,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托育費用,其他則由家長與保母雙方協議決定。
  • 薪資與獎金約定應書面化

    • 所有與薪資、獎金相關的約定,包括計算方式、金額、給付時間等,應明確寫入書面合約,並由雙方簽名確認,避免未來爭議。
    • 例如三節獎金(中秋、端午、年終或春節)是否包含年終獎金,應在合約中明確說明。
  • 試托期與合約終止

    • 建議設置試托期,雙方可在此期間評估是否合適,並約定提前通知期限(如1個月)以終止合約。
    • 合約終止時,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也應事先約定清楚。
  • 勞動法規適用

    • 保母屬於家事服務業,通常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勞基法中的休假規定不適用於居家保母。
    • 家長與保母應透過合約約定休假、薪資及獎金等事項,建立雙方共識。

總結來說,保母合約中年終獎金與薪資的約定應明確、具體且書面化,包括獎金計算方式、發放時間、發放條件及合約終止時的處理方式,並依照地方規定及雙方協議訂定,才能保障雙方權益並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