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各地家長會設置辦法及相關規定,家長會經費用於學校校務活動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 家長會辦公費支出:包括家長會日常運作所需的各項費用。
  • 支援學校充實教學設備及改善教育環境:用於提升學校教學資源與環境品質。
  • 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生交流活動:促進家長、教師與學生間的溝通與合作。
  • 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教育活動:支持學校舉辦的各類教育相關活動。
  • 學生獎助金、慶弔儀金及慰問金:用於獎勵學生及相關慰問支出。
  • 其他經家長委員會同意之必要支出:經家長會議決通過的其他合理支出。

此外,家長會經費必須設立專戶管理,並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確保收支透明且合規。經費來源包括家長會費、捐贈收入、經費孳息及其他收入,且家長會費通常以學生家庭為單位收取,低收入戶可免繳。

這些規定確保家長會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於支持學校教育及相關活動,促進學校與家庭的合作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