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相關法規與家長會組織章程,家長會經費可用於學生福利與獎勵活動,具體用途包括:

  • 獎勵學生及教職員工,以激勵學生表現及教師士氣。
  • 補助學生相關活動,如校內外教育活動、競賽或文化體育活動。
  • 辦理學生福利事項,包括急難救助及福利活動。
  • 協助學校充實教學設備及改善教育環境,間接提升學生學習條件。
  • 辦理家庭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校合作與學生身心發展。

此外,家長會經費的收支須設立專戶,由會長、財務委員及業務承辦人共同管理,並需定期製作預算及決算報表,接受會員代表大會或委員會監督,確保經費使用透明且符合規定。

簡單整理如下:

經費用途 具體內容
學生獎勵與福利 獎勵學生、補助活動、急難救助
教職員工激勵與福利 獎勵教職員工、舉辦福利活動
教育活動與設備改善 協助學校教育活動、充實教學設備
家庭教育與親師活動 辦理親師座談、家庭教育推廣
會務支出 辦公費、會議及活動支出

因此,家長會經費確實可以且常用於學生福利與獎勵活動,這也是其重要功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