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學法的變革,從傳統走向現代,主要體現在課程模式、教學理念、組織結構與政策整合等多方面的轉型。
1. 課程模式的轉變:從傳統教學到學習區模式
傳統幼兒園課程多以教師主導、固定課程為主,強調知識傳授與紀律管理。現代教學法則強調以兒童為中心,注重學習環境的多元化與自主探索。學習區(Learning Centers)模式即是一種重要的現代教學法,透過設置不同主題的學習區域,鼓勵幼兒主動探索與互動,促進多元智能發展。這種轉變過程中,教師角色從知識傳授者轉變為引導者與協助者,並且需要不斷反思與調整教學策略。
2. 組織與政策層面的整合與變革
2011年台灣頒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原本分屬「教」與「托」功能的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促進教保服務的統一與品質提升。以臺北市立萬華幼兒園為例,從2013年至2018年經歷組織變革,逐步發展出具有在地特色的蒙特梭利課程,並在教保專業實踐中穩固品質,這反映了政策推動下幼兒園教學法與組織運作的深刻變革。
3. 教師專業與教學品質的提升
隨著幼教法規的完善,幼兒教師資格與專業水準也逐步提升。例如,臺灣自民國71年(1982年)起規定幼稚園教師必須具備教師資格,且師生比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如4-6歲班級師生比約1比15),確保教學與照顧品質。現代幼教強調教師持續專業發展與反思,教師不僅是知識傳授者,更是學習環境的設計者與幼兒發展的促進者。
綜合來看,幼兒園教學法的變革是由政策推動、組織調整、課程創新與教師專業提升共同促成的結果,從傳統的教師中心、課程固定模式,轉向以兒童為中心、強調自主學習與多元發展的現代教學模式。這種變革不僅提升了幼兒教育的品質,也更符合當代社會對幼兒全面發展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