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務的法律規範與保障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面向:
1. 法律依據與登記管理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即保母人員)必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取得服務登記證書。主管機關會在受理申請後兩個月內完成書面及實地訪視審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者免實地訪視)。
2. 托育人員資格與限制
托育人員必須為成年人,且需具備相關資格,如取得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托育人員不得有虐待、疏忽或其他違反兒童保護規定的行為,也不得兼任或經營可能影響托育服務的職務或事業。
3. 服務透明度與管理規範
托育機構須公開托育人員資格、送托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資訊,保障家長知情權。接受政府經費補助的托育機構,需設置專帳並保存會計帳簿憑證,強化財務透明度。
4. 不當對待案件處理機制
法律明確規範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調查受托兒童遭不當對待或兒虐事件的程序,建立調查及審議機制,並規範監視影像資料的保存與備份,以保障兒童安全並釐清事實。違法托育人員及機構將面臨嚴厲處罰。
5. 近期法律升級與保障強化
2025年提出的《兒童托育服務法》民間版本,強調六大升級重點,包括:
- 將性別平等及兼顧育兒與工作納入立法目的,提升法律價值。
- 增加居家托育違規記點制,違規達一定點數者將廢止登記證並退場。
- 對未專心托育、衛生安全等違規行為直接開罰並限期改善,避免過去僅限改無法退場的問題。
綜合以上,台灣托育服務的法律規範不僅涵蓋托育人員資格、登記管理、服務透明度及兒童保護,且持續透過立法升級強化托育安全與勞動保障,確保兒童在托育過程中的權益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