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憂鬱症的診斷標準與自我評估方法如下:

診斷標準

產後憂鬱症目前沒有特異的實驗室指標,也沒有統一的診斷標準,但臨床上多依據美國精神病學會《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制定的標準。根據1994年版本及最新的DSM-5,診斷產後憂鬱症需符合以下條件:

  • 在產後2週內出現至少5項症狀,且持續至少兩週。
  • 主要症狀包括:
    1. 情緒憂鬱
    2. 對大多數活動明顯缺乏興趣或愉悅感
    3. 體重顯著下降或增加
    4. 失眠或過度睡眠
    5. 精神運動性興奮或遲滯
    6. 疲勞或乏力
    7. 感覺生活毫無意義或有自罪感
    8. 思維力減退或注意力不集中
    9. 反覆出現死亡或自殺的想法

其中,情緒憂鬱或興趣減退是必須的核心症狀。

自我評估方法

最常用的自我評估工具是愛丁堡產後憂鬱量表(EPDS),這是一份專門設計用來篩檢孕期及產後憂鬱症的問卷量表。使用方法包括:

  • 評估過去7天的情緒狀態,而非僅當天的感受。
  • 量表共有10題,涵蓋情緒、焦慮、快樂感等方面。
  • 分數達到13分或以上,建議需進一步尋求專業醫療評估。
  • 量表可由產婦自行填寫,也可由親友協助觀察並提醒。

透過定期自我檢測,能及早發現產後憂鬱症狀,避免延誤治療。


建議:若自我評估結果顯示疑似產後憂鬱症,應儘速尋求精神科或婦產科醫師的專業診斷與治療,切勿自行處理,以保障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