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護相關法規與制度建議
根據台灣現行的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法規與制度,以下是主要的法規架構與制度重點,並提出相關建議:
1. 主要法規與制度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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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此法為兒童及少年保護的核心法規,明定政府在兒童及少年權益受到侵害時,應提供適當協助與保護,並規範主管機關(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地方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責任。 -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之行為及禁止出入場所
法規明確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從事特定行為,並禁止進入某些場所,以保障其安全。 -
父母、監護人及照顧者之禁止義務
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施加身心虐待,並負有保護義務。 -
通報義務與早期療育系統
包括接生人通報義務、虐待通報義務,以及建立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促進兒童早期發展與保護。 -
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落實
台灣已宣示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並持續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使其與公約內容及精神一致,特別是對不受任何形式暴力的保障。 -
兒童四大權利與工作原則
包括生存及發展權、受保護權、教育權與參與權,並強調禁止歧視、最佳利益原則等。
2. 制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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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視與修正現行法規
建議政府儘速完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規的全面檢視與修正,確保與《兒童權利公約》完全一致,特別是加強對身心虐待的定義與防治。 -
強化通報與早期介入機制
建立更完善的通報系統與早期療育介入機制,確保兒童在遭受虐待或發展遲緩時能及時獲得協助。 -
加強父母與照顧者教育與輔導
推動父母及監護人教育,提升其保護兒童的能力,並提供必要的輔導與支持,防止虐待事件發生。 -
設立專責諮詢委員會
明確規範諮詢委員會的組織成員、比例及運作頻率,確保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業務的推廣與監督。 -
推動兒童參與權的實踐
鼓勵兒童自由表達意見,尊重其參與權,並將其納入相關政策制定過程。 -
加強跨部門合作與資源整合
促進衛生、教育、社會福利、司法等部門的合作,形成多元整合的兒童保護網絡。
3. 總結
台灣在兒童保護法規與制度上已有較完整的架構,涵蓋法律保障、通報義務、早期療育及權利保障等面向。未來應持續檢視並修正法規,強化通報與介入機制,提升父母及照顧者的保護能力,並推動兒童參與權的實踐,確保兒童及少年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