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小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規定概述

台灣國小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主要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各縣市學校自訂實施要點,強調專業性、公平性與診斷功能,無全國統一細部規定,而是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制定並執行。

法規基礎(教育部全國性規定)

  • 評量時機與頻率:分平時評量與定期評量,領域學習課程應兼顧兩者;國小一年級至二年級每學期定期紙筆測驗至多2次,三年級至六年級至多3次,需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並事先告知家長。
  • 評量原則:以標準參照為主,兼顧形成性、總結性及診斷性功能;紙筆測驗頻率需最小化。
  • 縣市補充:如高雄市規定定期評量配合教育局行事曆,並報備特殊情形。

命題原則(各校共同規範)

多數學校(如新竹縣東興國小、新北市南勢國小、臺北市、臺東縣三民國小、花蓮縣新城國小)命題原則相似:

  • 依課程教學計畫進度、範圍及課網規定設計試題。
  • 試題內容兼顧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或創造)等認知層面。
  • 不得直接使用題庫或坊間試題,僅得參考並修改;敘述簡潔明確,融入素養導向、生活情境,符合學生年齡與個別差異。
  • 避免性別、族群歧視或其他爭議性題目;考量學習弱勢學生,設計40分鐘內可完成試卷,題型多元(如是非、選擇、填圖、繪圖)。
  • 範圍內單元配分適當,注重重要概念理解與應用。

審題原則與流程

  • 迴避原則:命題/審題教師不得擔任子女就讀年級試題工作,若無法迴避需陳述理由並確保保密。
  • 審題機制:維持專業、診斷、公平、規範、保密;經審題老師、組長、教務主任、校長審閱,使用試題審題記錄表檢查項目,如:
    審題檢查項目 說明
    總分100分 確認分數完整
    非選擇題書寫空間 足夠空間
    符合教學重點 依目標與重要觀念
    單元配分比例 範圍內適當
    題型多元 包含多樣題型
  • 流程:命題 → 審題/修正 → 印製/發卷 → 閱卷 → 成績統計 → 補救教學;試後分析於領域共備或學年會議。
  • 試卷格式規範:如直式標頭包含學校、學期、年級、領域、範圍及命題教師。

實施差異與注意事項

  • 各校(如客庄國小、進學國小)可依「教材內容、認知層次、學生能力」規劃,並經會議通過。
  • 視導重點:確保命審題制度落實、迴避原則執行,並對未達標學生有補救作為。
  • 資訊以學校網站或實施要點為主,建議查詢所在縣市教育局或學校教務處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