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選舉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名、附議、表決與宣布結果等步驟,老師在其中扮演指導與監督的角色。

具體程序如下:

  1. 提名:由同學提出班長候選人,提名人數可由全班決定。
  2. 附議:提名後需有同學附議(支持),提名才成立。
  3. 表決:採用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由得票最多者當選。
  4. 宣布結果:老師公布選舉結果,並強調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精神。

老師的角色主要是:

  • 指導選舉程序,確保同學了解並遵守民主選舉的規則。
  • 監督選舉過程,保持公平公正,避免作弊或不當干預。
  • 宣布選舉結果,並教育學生尊重選舉結果與多數決原則。
  • 協助班會運作,例如指導班會主席、司儀、記錄等職務的分工與職責。

此外,老師有時會在選舉前提醒學生要具備守規矩、負責任的態度,並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協助篩選候選人,確保班長能勝任服務同學的職責。

整體而言,班長選舉是學校民主法治教育的重要環節,老師透過引導與監督,培養學生的自治能力與民主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