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幹部遴選辦法與規範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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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對象與資格:班級幹部如班代、副班代、各股股長(學務、衛生、輔導、康樂等)由全班學生選舉產生,候選人需具備一定的操行成績(如70分以上)及學業成績(如6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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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時間與方式:一般於學期結束前兩週,由導師主持選舉下一學期班級幹部,新生則於新生訓練時選舉,選舉結果需於開學後一週內登錄系統。中途出缺時,亦可由導師主持遞補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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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職責:班代負責班級自治事項的綜理、轉達學校事項、協調各股長工作、維持班級秩序及報告重大事件;各股股長則負責所屬領域的具體工作,如學務股長負責學習事務,衛生股長負責環境整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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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與連任:幹部任期通常為一學期,得連選連任一次;同時鼓勵避免連續長期擔任,以培養更多學生的領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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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與替換:若幹部任內有不法或不盡職情形,經同學連署並導師同意後,可召開班會討論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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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原則:強調民主、公平,並盡量避免重複選舉曾任幹部的學生,以普遍培養學生自治與領導能力。
這些規範旨在促進班級正常經營,健全幹部組織,培養學生自治與團隊合作精神。具體細節會依各校規定有所差異,但大致架構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