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甲狀腺功能亢進(多為產後甲狀腺炎所致)的治療原則與預後時間在台灣臨床上主要依病因與症狀輕重而定。產後甲狀腺炎引起的甲狀腺功能亢進期通常是短暫的,因為是甲狀腺素短時間釋放過多所致,之後多轉為甲狀腺功能低下期。
治療方式:
- 產後甲狀腺炎所致的甲狀腺功能亢進期,建議不使用抗甲狀腺藥物(如Methimazole、PTU),因為此時並非甲狀腺過度製造激素,而是激素釋放過多。
- 可使用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如普萘洛爾)來緩解心悸、顫抖等症狀。
- 甲狀腺功能亢進期結束後,若轉為低下期且無明顯症狀,通常不需立即補充甲狀腺素;但若TSH持續升高或有計畫懷孕、哺乳,則需補充甲狀腺素以維持正常功能。
預後時間:
- 甲狀腺功能亢進期通常持續數週至數月,之後多轉為甲狀腺功能低下期。
- 約有一半患者在產後一年內仍維持甲狀腺功能低下狀態,且有20-40%可能發展成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下,需要長期服用甲狀腺素。
- 因此,產後一年內需定期追蹤甲狀腺功能,密切監控病情變化。
其他相關資訊:
- 若是妊娠期間發現甲狀腺功能亢進,則以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為主,常用藥物為PTU(孕早期)及Methimazole(孕中晚期),避免放射碘治療及手術於孕期進行。
- 產後甲狀腺炎與妊娠期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策略有所不同,產後甲狀腺炎多為自限性,重點在症狀控制與功能追蹤。
所以,台灣臨床上對產後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以症狀緩解為主,避免使用抗甲狀腺藥物,重視長期追蹤,預後多數患者會經歷亢進期後轉為低下期,部分患者需長期服藥維持。